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1 神學論著 · 宗教情感論 / 03 第三部分 真正恩典情感的標誌 · biblesupport.com
第一章 029 07 01 part01 恩典情感的首要客觀...
07 - 第三部分 (b)

由此可見,聖徒所經歷的恩典影響,以及上帝聖靈在他們身上所產生的果效,完全超越自然,與人憑藉本性或僅憑自然原則的運用而在自身內發現的任何事物,種類截然不同;這些事物絕非透過提升或增強那些自然的資質或原則,將其提升到更高層次,或以任何方式組合它們所能達到的;因為它們不僅在程度和情境上,而且在種類上,都與自然之物以及屬血氣之人所經歷的一切不同,並且本質上遠為卓越。這就是我所說的「超自然」,當我說恩典的情感源於超自然的影響時,我指的就是這個。

由此可知,在聖徒心中,透過上帝聖靈的救贖影響所產生的恩典操練和情感中,存在著一種全新的內在感知或感覺,其本質和種類與他們在成聖之前所經歷的任何事物完全不同。因為,如果上帝以其大能產生了某種全新的事物,不僅在程度和情境上,而且在其整體本質上都是全新的,並且是無法透過提升、改變或組合先前存在的事物,或添加任何類似的事物而產生的;我說,如果上帝在一個有感知、有思想、有意識的心靈中產生了這樣全新的事物;那麼毫無疑問,所感受、感知或思想的,就是某種全新的事物;或者說,存在著某種全新的心靈感覺或感知,其種類完全是新的,並且無法透過提升、改變或組合心靈先前所擁有的那種感知或感覺而產生;或者說,存在著一些形而上學家所稱的「新的簡單觀念」。如果恩典,如上所述,是一種全新的原則,那麼其操練也完全是一種全新的操練。如果靈魂中存在著一種全新的操練,是它所意識到的,是靈魂以前一無所知的,並且是無法透過改進、組合或管理它以前所意識到或感知到的事物而產生,或產生任何類似的事物;那麼就可知,心靈擁有一種全新的感知或感覺;這裡,可以說,心靈擁有一種新的屬靈感官,或者說是一種全新種類的感知或屬靈感覺的原則,其整體本質與心靈以前的任何感覺種類都不同,就像味覺與其他感官不同一樣;一個真正的聖徒,在運用這種新的心靈感官時,在屬靈和神聖的事物中所感知到的,與屬血氣之人從中感知到的任何事物完全不同,就像蜂蜜的甜味與人僅僅透過觀看和觸摸蜂蜜所產生的觀念不同一樣。因此,一個成聖的屬靈之人所擁有的屬靈感知,不僅與屬血氣之人所擁有的所有感知不同,其方式就像同一感官的觀念或感知可能彼此不同一樣,而是更像不同感官的觀念和感覺彼此不同。因此,上帝聖靈在重生中的工作,在聖經中常被比作賜予新的感官,賜予眼睛去看,耳朵去聽,開通聾子的耳朵,開啟生來瞎眼者的眼睛,並從黑暗轉向光明。又因為這種屬靈感官是無比高貴和卓越的,沒有它,所有其他的感知原則和我們所有的官能都將無用和徒然;因此,賜予這種新的感官,以及它在靈魂中產生的蒙福果實和果效,被比作使死人復活,以及新的創造。

這種新的屬靈感官,以及隨之而來的新性情,並非新的官能,而是新的本性原則。我使用「原則」一詞,是因為缺乏一個意義更明確的詞。在此處,我所說的「本性原則」,是指在舊有或新的本性中,為靈魂官能的任何特定方式或種類的操練所奠定的基礎;或者說,是一種自然的習慣或行動基礎,賦予個人在某種特定操練中運用官能的能力和傾向;因此,在該種操練中運用官能,可以說是他的本性。所以,這種新的屬靈感官並非一種新的理解官能,而是在靈魂本性中為同一理解官能的新種類操練所奠定的新基礎。同樣,伴隨這種新感官而來的新聖潔心性,並非一種新的意志官能,而是在靈魂本性中為同一意志官能的新種類操練所奠定的基礎。

上帝的聖靈在所有對屬血氣之人的心靈所施行的工作中,僅僅是感動、影響、幫助、改進,或以某種方式作用於自然原則;但從不賜予新的屬靈原則。因此,當上帝的聖靈賜予屬血氣之人異象時,就像他賜予巴蘭一樣,他僅僅是影響一個自然原則,即視覺感官,直接激發該感官的觀念;但他並未賜予新的感官;其中也沒有任何超自然、屬靈或神聖之處。同樣,如果上帝的聖靈在人的想像中,無論是在夢中還是清醒時,印上任何外在感官的觀念,無論是聲音、形狀還是顏色,這都只是激發他透過自然原則和感官所擁有的同類觀念。因此,如果上帝向任何屬血氣之人啟示任何秘密事實:例如,他將來會看到或聽到什麼;這並非灌輸或運用任何新的屬靈原則,也不是賜予任何新的屬靈感官的觀念;這僅僅是以一種非凡的方式,印上將來透過視覺和聽覺所接收到的觀念。——同樣,在上帝聖靈對罪人心中更為普遍的影響中,他僅僅是幫助自然原則,使其以更大的程度完成它們本性上自己所做的工作。因此,上帝的聖靈透過其普遍影響,可以幫助人的自然巧思,就像他幫助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在會幕的精巧工作中一樣:他也可以幫助人在政治事務上的自然能力,並提升他們的勇氣和其他自然資質,就像聖經所說,他將他的靈放在七十位長老身上,以及掃羅身上,使他有另一顆心:同樣,上帝可以大大幫助屬血氣之人的理性,在他們推理世俗事物,或關於宗教教義時,並在許多方面大大提升他們對宗教事物的理解和觀念的清晰度,而無需賜予任何屬靈感官。因此,在屬血氣之人可能擁有的那些覺醒和定罪中,上帝僅僅是幫助良心,這是一個自然原則,使其以更大的程度完成它自然所做的工作。良心自然地使人對是非有認識,並暗示是非與報應之間的關係:上帝的聖靈幫助人的良心以更大的程度做到這一點,幫助良心抵抗世俗事物及其私慾的麻痺影響。還有許多其他方式可以提及,聖靈在其中作用於、幫助和感動自然原則;但歸根結底,這不過是自然被感動、作用和改進;這裡沒有任何超自然和神聖之處。但上帝的聖靈,在他對聖徒心中的屬靈影響中,是透過灌輸或運用新的、神聖的、超自然的原則來運作的;這些原則確實是一種新的屬靈本性,並且其高貴和卓越遠超屬血氣之人的一切。

從以上所述可知,所有屬靈和恩典的情感都伴隨著並源於某種心靈的領悟、觀念或感覺,其整體本質與屬血氣之人的心靈中所有或可能存在的一切截然不同,甚至極其不同;屬血氣之人對此一無所知,也毫無概念(符合林前 2:14),對此的理解程度,就像一個沒有味覺的人無法理解蜂蜜的甜味,一個沒有聽覺的人無法理解樂曲的旋律,或者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無法理解彩虹的美麗一樣。

但為了正確理解這一點,必須注意兩件事。

1. 一方面必須注意,並非所有在任何方面屬於屬靈情感的事物,都是全新的,並且與屬血氣之人所能理解和經歷的完全不同;有些事物是恩典情感與其他情感所共有的;許多情境、附屬物和果效是共通的。因此,聖徒對上帝的愛,有許多與人對親近親屬的自然之愛共通之處;對上帝的愛使人渴望上帝的榮耀,並渴望取悅他;同樣,屬血氣之人對朋友的愛也使他渴望朋友的榮耀,並渴望取悅朋友;對上帝的愛使人喜愛思想上帝,喜愛上帝的同在,並渴望與上帝相符,享受上帝;人對朋友的愛也是如此;還有許多其他共通之處可以提及。然而,聖徒對上帝可愛之處的觀念,以及他在這種觀點中所擁有的感覺和那種喜悅,可以說是其愛的精髓和核心,是獨特的,並且與屬血氣之人所擁有或可能擁有的任何概念完全不同。即使在那些看似共通的事物中,也有其獨特之處;屬靈之愛和自然之愛都使人渴望所愛的對象;但它們並非同類型的渴望:一個愛上帝的人,其屬靈渴望中有一種靈魂的感覺,與所有自然渴望完全不同:屬靈之愛和自然之愛都伴隨著對所愛對象的喜悅;但喜悅的感覺並非相同,而是完全且極其不同。屬血氣之人可能對屬靈情感的許多方面有概念;但其中有些事物,可以說是它們的核心或精髓,他們對此的理解程度,就像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對顏色一無所知一樣。

這可以透過以下例子清楚說明:我們假設有兩個人;一個生來沒有味覺,另一個有味覺;後者喜歡蜂蜜,並對其感到極大的喜悅,因為他知道蜂蜜的甜味;前者喜歡某些聲音和顏色;兩者的愛有許多共通之處;它使兩者都渴望並喜愛所愛的對象,並在對象不在時感到悲傷等等;然而,那個知道蜂蜜味道的人對其卓越和甜味的觀念或感覺,是其愛的基礎,與另一個人所擁有或可能擁有的任何事物完全不同;他對蜂蜜的喜悅也與另一個人所能想像的任何事物完全不同,儘管他們都喜愛他們所愛的對象。因此,這兩個人在某些方面可能愛同一個對象:一個人可能愛一種美味的水果,它既美觀又美味;不僅因為他看到了它悅目的顏色,而且知道它的甜味;另一個人對此一無所知,只因其美麗的顏色而愛它:在某些方面,許多事物看似共通於兩者;兩者都愛,兩者都渴望,兩者都喜悅;但兩者的愛、渴望和喜悅卻截然不同。屬血氣之人與屬靈之人之間的愛,其差異就像這樣;但必須注意的是,在一個方面,這種差異要大得多,即:不同種類的人在屬靈對象中所感知的卓越種類,其本身比有味覺和無味覺的人在美味水果中所感知的不同種類的卓越,差異要大得多;而在另一個方面,這種差異可能不那麼大,即:屬靈之人可能擁有屬靈感官或味覺,以感知那神聖而最獨特的卓越,但只是在微小的開端和非常不完美的程度上。

2. 另一方面,必須注意的是,屬血氣之人可能擁有那些宗教上的領悟和情感,這些對他來說在許多方面可能非常新奇和令人驚訝,是他以前從未想像過的;然而他所經歷的,卻絲毫不像新本性原則的操練,或新屬靈感官的感覺;他的情感可能非常新奇,是透過以非常新的程度,並伴隨著許多新的情境,以及自然情感的新合作,和觀念的新組合,來非凡地感動自然原則所致;這可能源於撒旦某些異常強大的影響,以及某些巨大的迷惑;但這不過是自然被非凡地作用罷了。這就像一個貧窮的人,他一直住在茅屋裡,從未見過他出生的小村莊以外的世界,卻在玩笑中被帶到一個宏偉的城市和王子宮廷,在那裡穿上王子的長袍,坐在寶座上,頭戴王冠,貴族和顯赫人物在他面前鞠躬,並被使相信他現在是一位光榮的君主;他所擁有的觀念,以及他所經歷的情感,在許多方面都會非常新奇,是他以前從未想像過的;但這不過是異常地提升和激發自然原則,並以新的方式提升、改變和組合他憑藉本性所擁有的那類觀念;這裡沒有任何像賜予他新感官的東西。

總而言之,我認為清楚表明,所有真正恩典的情感都源於聖靈特殊而獨特的影響,在聖徒的靈魂中產生那種可感知的效果或感覺,這與屬血氣之人可能經歷的一切完全不同,不僅在程度和情境上不同,而且在其整體本質上都不同;因此,屬血氣之人不僅無法經歷個別相同的東西,而且無法經歷任何不是極其不同,並且在種類上遠低於它的東西;而且這也不是人或魔鬼的力量足以產生類似或同類的東西。

我之所以詳細闡述此事,是因為它對於清楚揭示和證明撒旦在許多種類的虛假宗教情感中的迷惑至關重要且有用,這些迷惑使眾多人受騙,並且可能在基督教教會的所有時代都存在;同時也為了確立和確定許多關於上帝聖靈運作和真恩典本質的教義條款。

現在,因此,將這些事情應用於本篇論述的目的。

由此可見,有些人對其想像力所產生的印象,或他們對上帝、基督、天堂或任何與宗教相關事物的想像觀念,其中沒有任何屬靈的成分,也沒有真恩典的本質。儘管這些事物可能伴隨著屬靈的事物,並與之混合,但它們本身沒有任何屬靈的成分,也不是恩典經歷的任何部分。

在此,為了普通人的緣故,我將解釋「想像力上的印象」和「想像觀念」的含義。想像力是心靈的一種能力,藉此它可以在事物不在場,且不被感官感知時,對外在或外部性質的事物(即那些屬於外部感官對象的事物)產生概念或觀念。它之所以被稱為想像力(imagination),源於「圖像」(image)一詞;因為藉此,一個人可以在心中擁有某個外在事物的圖像,即使該事物實際上並不在場,也沒有任何類似之物。我們透過五種外部感官——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所感知的一切事物,都是外在事物:當一個人心中有這些事物中的任何一種的觀念或圖像時,即使它們不在那裡,即使他沒有真正地看見、聽見、聞到、嚐到或觸摸到它們;這就是對它們產生想像,而這些觀念就是想像觀念:當這類觀念強烈地印在心靈上,並且它們在心中的圖像非常生動,幾乎就像親眼看見或親耳聽見它們一樣,這就稱為「想像力上的印象」。因此,顏色、形狀和面部表情都是外在事物;因為它們是屬於外部視覺感官對象的事物;因此,當任何人在心中對任何形狀、顏色或面部表情有生動的觀念時;這就是對這些事物產生想像。同樣,如果他對他透過視覺感官所感知的某種光線或黑暗有觀念;這就是對外在光線有觀念,因此也是一種想像。同樣,如果他對紙上所做的任何標記有觀念,假設書中寫的字母和單詞;這就是對我們有時透過肉眼感知到的這類事物有外在和想像的觀念。當我們對我們透過其他感官感知到的那類事物有觀念時,例如任何聲音或語音,或說出的話語;這僅僅是對外在事物有觀念,即對透過外部聽覺感官感知到的這類事物有觀念,因此那也是想像:當這些觀念生動地印在心靈上,幾乎就像真的用耳朵聽見一樣,這就是「想像力上的印象」。我還可以繼續下去,舉例說明與嗅覺、味覺和觸覺這三種感官相關的事物的觀念。

許多經歷過這些事的人,非常無知地認為它們具有屬靈發現的本質。他們對某種外在形狀和美麗的面部表情有生動的觀念;他們稱之為屬靈地看見基督。有些人心中印有巨大的外在光的觀念;他們稱之為屬靈地發現上帝或基督的榮耀。有些人心中有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血從傷口流出的觀念;他們稱之為屬靈地看見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以及藉著他的血得救之道。有些人看見他張開雙臂準備擁抱他們;他們稱之為發現基督恩典和愛的充足。有些人對天堂,以及基督在那裡的寶座,和閃耀的聖徒與天使隊伍有生動的觀念;他們稱之為看見天堂向他們敞開。有些人時不時地對一個面容美麗的人對他們微笑有生動的觀念;他們稱之為屬靈地發現基督對他們靈魂的愛,並品嚐基督的愛。他們認為這些事是屬靈發現,並且他們屬靈地看見它們的充分證據是,他們說他們不是用肉眼看見這些事,而是在他們心中看見;因為他們閉上眼睛也能看見。同樣地,有些人的想像力被聽覺感官的觀念所影響;他們有話語的觀念,彷彿有人對他們說話,有時是聖經的話語,有時是其他話語:他們有基督對他們說安慰話語的觀念。他們稱這些事為得到基督內在的呼召,在心中屬靈地聽見基督的聲音,得到聖靈的見證,以及基督之愛的內在見證等等。

普通且較不深思熟慮和理解的人,更容易被引導相信這些事物是屬靈的事物,因為屬靈的事物是無形的,不是可以用手指指出的事物,我們被迫使用比喻性的表達方式來談論它們,並從外在和感官對象中借用名稱來表示它們。因此,我們將對屬靈事物清晰的理解稱為「光」;將對某某事物的這種理解稱為「看見」這些事物;將透過福音中基督的話語對判斷的確信和對意志的說服,我們用「屬靈地聽見基督的呼召」來表示:聖經本身也充滿了這類比喻性的表達。人們經常聽到這些表達,並被強調必須「眼睛被打開」,必須「發現屬靈的事物」,「看見基督的榮耀」,以及「內在的呼召」等等,他們無知地尋求並等待某些上述的外在發現和想像的景象;當他們擁有這些時,他們確信現在他們的眼睛已經打開,現在基督已經向他們顯現,他們是他的兒女;因此,他們對自己的解脫和幸福感到極度感動和興奮,許多種類的情感同時在他們心中劇烈湧動。

然而,顯然這些觀念中沒有任何屬靈和神聖的成分,就如已證明所有恩典的經歷都是屬靈和神聖的意義而言。這些外在觀念絕非那種在整體本質上與人憑藉本性所擁有的一切完全不同,與人透過任何自然感官或原則可能擁有的任何感覺截然不同且遠超其上的;因此,為了擁有它們,人必須被賦予一種新的屬靈和神聖感官,才能擁有那種感覺:遠非如此,它們是我們透過外部感官所擁有的同類觀念,而外部感官是人類本性中較低級的能力:它們僅僅是外部對象的觀念,或那種性質的觀念,屬於同一種外在、感官的類型:與我們與野獸共通的那些自然原則,即五種外部感官,所擁有的心靈感覺是同類型的(僅在情境上不同,而非程度)。這是一種低劣、可悲的屬靈感官觀念,認為它僅僅是構想或想像我們透過動物感官所擁有的那類觀念,而這些感官野獸與我們一樣完美;這簡直是將基督,或靈魂中的神聖本性,變成純粹的動物。靈魂憑藉本性,沒有任何不足之處,使其無法成為所有這些外在觀念的主體,而無需任何新的原則。屬血氣之人能夠擁有觀念,並且能夠生動地想像形狀、顏色和聲音,即使它們不在場,並且與重生之人一樣有能力:因此,這些觀念中沒有任何超自然之處。而且,豐富的經驗證明,使人更能擁有如此生動而強烈的想像觀念的,並非人類本性的提升或完善,反之,身體和心靈的虛弱,以及身體的疾病,使人更容易受到此類印象的影響。[「弱智者、兒童和精神失常者最容易產生幻想和怪念頭;理性越強,這些東西就越少,就像太陽驅散薄霧和水氣一樣。然而,一個越理性的恩典之人,他在宗教的基礎上就越堅定、越穩定、越滿足;是的,宗教中存在著最高尚、最純粹的理性;當這種改變在人身上發生時,它是以理性的方式進行的。(賽 1:18),(約 19:9)。」弗拉維爾《受苦的預備》,第六章。]


作者: 喬納森·愛德華滋

轉換日期: 2026-05-18

至於真正的屬靈感受,不僅其進入心靈的方式非同尋常,而且如前所述,這種感受本身與人在自然狀態下所擁有或可能擁有的一切完全不同。但對於這些外在的意念,雖然它們進入心靈的方式有時不尋常,但意念本身並不會因此而變得更好;它們仍然與人透過感官所獲得的意念沒有任何區別;它們沒有更高的層次,也沒有絲毫的優越。例如,一個人現在對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外在意念,本身並不比那些站在十字架周圍、用肉眼看見這一切的猶太敵人所擁有的外在意念更好。人們現在對上帝外在榮耀的想像意念,並不比曠野中邪惡的會眾在西奈山用肉眼看見主外在榮耀時所擁有的意念更好;也不比數百萬被咒詛的棄絕者在審判之日將會擁有的基督外在榮耀的意念更好,他們將會看見並對基督比任何人類想像所能構思的還要大萬倍的外在榮耀有著非常生動的意念:[「如果任何人看見並直接注視基督,這並不是對祂的救贖性認識。我知道聖徒們認識基督,如同祂就在眼前;他們並非因距離而陌生:如果其他人更直接地看見祂,我不會爭辯。但即使他們看見主耶穌如同祂在地上一般直接,迦百農的人也曾如此看見祂;甚至其中一些人曾是門徒一段時間,並跟隨祂(約 6:1-71)。然而主卻向他們的眼睛隱藏。不,全世界都將看見祂的榮耀,這將使他們驚訝;然而這遠遠不及主賜給蒙揀選者的救贖性認識。所以,即使你如此真實地看見主,以至於你與祂變得熟悉,然而(路 13:26):『主啊,我們不是在祢面前吃喝嗎?』等等——然後滅亡。」謝潑德《十童女的比喻》第一部,第 197、198 頁。]是的,人們在想像中構思的基督形象,其本質上並不比天主教徒透過他們在教堂中看到的基督美麗動人的圖像所構思的意念更高一籌(儘管他們接受意念的方式可能沒有那麼糟糕);如果他們的感情主要是建立在這種想像之上,也並不比無知的人們因看見這些圖像而激發的感情更好,這些感情往往非常強烈;特別是當這些圖像透過祭司的詭計被製造成會移動、說話、哭泣等等時。[撒旦會偽裝成光明的天使:因此我們聽說有些人聽見聲音;有些人看見基督的血滴在他們身上,以及祂肋旁的傷口:有些人看見房間裡有大光照耀,有些人因夢境而受到奇妙的影響;有些人在極度痛苦中得到內在的見證:「你的罪已蒙赦免」;因此產生了如此的自由和喜樂,以至於他們幾乎要在房間裡跳躍。哦,淫亂的世代!這是人類自然而常見的現象,他們渴望看見耶穌,並讓祂在場賜予他們平安;因此天主教徒有祂的圖像。那些除了這樣的基督之外沒有其他顯現的基督的人有禍了!」謝潑德《十童女的比喻》第一部,第 198 頁。]僅僅是人們接受這些想像意念的方式,並不能改變所接受意念本身的性質;無論它們以何種方式被接受,它們仍然只是外在的意念,或者說是外在表象的意念,因此不是屬靈的。是的,即使人們透過至高上帝直接作用於他們心靈的力量,實際地接受了這些外在意念,它們也不會是屬靈的,它們不過是上帝聖靈的普遍工作;這在巴蘭的例子中事實上是顯而易見的,上帝親自將耶穌基督清晰生動的外在表象或意念印在他的心靈上,如同「從雅各那裡必興起一顆星,他聽見上帝的話,曉得至高者的知識,看見全能者的異象,仆倒在地」(民 24:16-17),然而他卻沒有任何屬靈的基督啟示;那晨星從未屬靈地升起在他的心中,因為他只是一個屬血氣的人。

由於這些外在意念的本質中沒有任何神聖或屬靈之處,也沒有任何是屬血氣的人在沒有任何新原則的情況下所不能具備的;因此,它們的產生也不需要上帝榮耀大能那種獨特、無與倫比的運用,而這種運用在真正恩典的產生中是必需的,這一點已經證明。它們的本質中似乎沒有任何超越魔鬼能力的東西。撒旦當然有能力向人暗示思想;否則他就無法誘惑人犯罪。如果他能暗示任何思想或意念,那麼想像的意念,或者說外在事物的意念,無疑不會超越他的能力;[「思考一下,要確定某種聲音、異象或啟示是來自上帝,而撒旦無法偽造或模仿,是多麼困難,甚至是多麼不可能:因為他沒有留下任何確鑿的記號,使我們能夠區分不同的靈。」弗拉維爾《精神恐懼的原因與治療》第 14 條原因。]因為人所擁有的外在意念是最低層次的意念。這些意念可能僅僅透過對身體的影響,透過移動動物精神,並影響大腦而產生。——豐富的經驗確實表明,身體的變化會激發心靈中的想像或外在意念;例如,在發高燒、憂鬱症等情況下經常如此。這些外在意念比靈魂更具智性的活動低得多,正如身體是人較不尊貴的部分,而靈魂則更為尊貴。

這些外在意念或外在表象的想像,不僅其本質中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我們推斷它們超越了魔鬼的能力;而且可以確定的是,魔鬼能夠激發,並且經常激發這類意念。他激發了古時假先知夢境和異象中的外在意念,這些假先知受謊言之靈的影響,我們在聖經中經常讀到,例如(申 13:1)、(王上 22:22)、(賽 33:7)、(結 13:7)。他還經常激發異教祭司、巫師和術士在他們的異象和狂喜中的外在意念,他也激發了人子耶穌基督心靈中的外在意念,當他向耶穌展示世上萬國及其榮耀時,那些國度並非真實可見。

如果撒旦或任何受造物有能力將外在表象印在心靈上,那麼任何特定種類的外在表象都不能證明是神聖的能力。要將人的形狀呈現在想像中,與呈現任何其他事物的形狀,所需的全能能力並無不同:在大腦中形成一種身體形狀或顏色,與形成另一種,不需要更高層次的能力:要呈現人的身體形狀,與呈現一塊木屑或木塊的形狀,不需要更榮耀的能力;即使那是一個非常美麗的人體,臉上帶著甜美的微笑,或張開雙臂,或手、腳和肋旁流血:那種能將黑色或黑暗呈現在想像中的能力,也能呈現白色和閃耀的光明:那種能精確地在紙上或畫布上描繪一根稻草或一塊木頭的能力和技巧;同樣的種類,或許只是進一步改進,就足以描繪一個美麗而莊嚴的人體,或一座鋪滿黃金、充滿光輝、有榮耀寶座的宏偉城市等等。因此,在大腦中描繪這些事物中的任何一個,所需的能力種類是相同的。那種能將墨水塗在紙上的能力,也能將金箔塗上去。所以,如果我們假設魔鬼有能力在想像中製造任何種類的外在表象(毫無疑問,這是真的,而且從未有人質疑過,只要他相信有魔鬼並與人類有任何互動),那麼,我可以說,這就清楚地證明,受造的能力可以延伸到心靈中所有種類的外在表象和意念。由此再次清楚地表明,這些事物本身沒有任何屬靈、超自然和神聖的特質,而所有真正蒙恩的經歷都被證明具有這些特質。儘管由於人的構造和體質,外在意念通常在某種程度上伴隨著屬靈經歷,但這些意念並非屬靈經歷的一部分,正如伴隨經歷的血液流動和脈搏跳動並非屬靈經歷的一部分一樣。儘管無疑,由於人在現今狀態下的軟弱,特別是某些人的體質虛弱,非常強烈的蒙恩情感確實會激發想像中生動的意念;然而,同樣無疑的是,當人的情感建立在想像之上時(這種情況經常發生),這些情感僅僅是自然和普遍的,因為它們建立在一個不屬靈的基礎上;因此與蒙恩情感完全不同,蒙恩情感,如已證明,總是源於屬靈和神聖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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